给投资人足够的尊重!建议修改准入制度,让俱乐部换一种新的活法

2024-12-06

(此为旧著,聊博一乐)

久古

近些天,关于联赛准入的话题非常多,各种说法满天飞、莫衷一是。比如,有报道称,所有俱乐部必须在12月下旬解决全部欠薪欠债问题,否则无法获得新赛季的准入;而足协也不再“挽救”个别俱乐部。也有报道认为,既然管理部门分批公布准入名单,意味着“早晚都给过”,只是让俱乐部逼球员签字而已,最后只是“形式上不欠薪”,等等。球迷、读者看得一头雾水,不知道该相信谁。

没有获得准入,俱乐部如果要保留“空壳”,意味着债务继续存在;而如果解散(或停止运营),不但造成大量的有形资产损失,梯队更是愁坏了孩子和家长,对足球青训带来的影响难以评估。

另一方面,大量水平不错的球员除了欠薪打水漂,也被迫到低级别联赛寻找就业机会;又或者,加盟新的俱乐部后,导致该俱乐部原本有机会打上比赛、或不久的未来有可能打上比赛的年轻球员被放弃(到低级别联赛)。这对足球资源本就不富裕的中国足球、特别是中超联赛来说,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浪费。

一种情况是,围观俱乐部没有获得准入,就像一出大戏。球迷或者旁观者就像鲁迅当年笔下的“看客”,等着人血馒头。对于投资人,这是一种非常大心理伤害,更是一种不道德和不尊重。很多人似乎忘了,正是这些投资人,在创造着自己“看戏”的舞台。事实上,这么多年来,忘本和对投资人的不尊重,何止是球迷。

要解决这个问题,个人觉得修改准入制度(规程)或非常有必要。怎么改?三个方面:

第一、“按揭”+保留自由身离队两步走

首先,所谓按揭,简单说就像非全款购房。对于被欠薪的球员,俱乐部与之签订分期付款的协议(注:报足协备案),承诺在规定期限内付清,这是前提条件。只有俱乐部愿意签订这种协议,才有资格保留准入资格。其次,在此基础上,球员要求以自由身离队,俱乐部必须无条件放行。

这么做的目的,就是最大限度确保球员的利益,也给俱乐部留下一个起码的生存空间。这对于一时无法解决欠薪欠债、而又愿意继续留在联赛联赛的俱乐部来说,是一种新的活法。就像过去众多媒体报道说的一样,“活着才是最重要的”。留得青山在,不怕没柴烧,活着就还有希望。否则,一了百了,解散就什么也没有了。对一些有志中国足球的投资人来说,不但多年的真金白银、多年的心血白费,心理上的创伤更是难以弥补。

第二、降级

没获得中超准入的俱乐部,如果还能够保留准入资格,则降入中甲联赛,其他依次类推(下同)。如果继续保留递补制度,则中甲适当扩编。打个比方,有3家中超俱乐部无法获得准入而降入中甲,则中甲在原有规模(包括递补)的基础上,再增加3支球队(若出现参加球队为单数另说)。

管理部门认为还有必要做出更大的罚款,可以规定降级的球队一年或者两年内不能升级。会不会因此产生默契球或者消极比赛现象,不在本文讨论之列。

第三、降薪

都是成年人,有些话没必要说得太明白。事实就是,降薪恐怕是目前解决欠薪问题一个有效的办法。

如何降?大原则就是,本土球员从顶薪500万降至300万,其他依次递减;外援从税前300万欧元降至200万欧元,年内总额1000万欧元内则可以保持不变。此外,俱乐部年内注资总额不超过1.5亿元人民币。

也就是说,从源头上逐步解决俱乐部欠薪欠债问题。3至5年,或者足球环境好转之后,薪酬政策是否要调整再说。

为了避免“空口无凭”,建议管理部门对奖金也做出明确规定。比如,规定一家俱乐部年内奖金总额不能超过1000万或者2000万。包括赢球奖、长(保)级奖之类,且列入俱乐部年度(薪酬)支出总额指标。也避免像上赛季个别俱乐部冲冠或者保级关键比赛中、传说开出数千万奖金的现象,这种变相增加工资的行为必须制止。

上述3种办法,只是一个粗略的提议,建议有关部门参考。对这些办法,如果俱乐部能够接受,对中国足球来说应该是利大于弊。确实不能接受的,只能任其选择,也算是大浪淘沙。相信真正关心、支持中国足球的投资人,只要还有一丝希望肯定会继续努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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